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開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遷入園提升項目
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開化工業園區新材料新裝備產業園
建設內容與規模:新征土地420.13畝,新建三氯氫硅裝置區(2×30000噸/年三氯氫硅生產線)、白炭黑裝置區(2×5000噸/年白炭黑生產線)、苯基硅烷裝置區(1×4000噸/年苯基三氯硅烷、1×4000噸/年苯基三氯硅烷/甲基苯基二氯硅烷柔性化生產線)、乙烯基硅烷裝置一區(1×10000噸/年乙烯基三氯硅烷、1×3000噸/年甲基乙烯基二氯硅烷生產線)、甲基硅烷裝置區(2×5000噸/年甲基三甲氧基硅烷、1×6000噸/年正硅酸乙酯、1×2000噸/年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3000噸/年甲基三乙氧基硅烷生產線、1×3000噸/年苯基三甲氧基硅烷生產線)、乙烯基硅烷裝置二區(1×4000噸/年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1×4000噸/年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1×1000噸/年雙三甲氧基硅基乙烷生產線)、氯丙基三氯硅烷裝置區(1×46600噸/年氯丙基三氯硅烷生產線)、氯丙基硅烷裝置區(1×40000噸/年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1×8000噸/年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生產線)等8個裝置區、共計20套裝置,合計產品產能約25.3萬噸/年;副產品鹽酸約9.5萬t/a,次氯酸鈉21130t/a;以及配套公輔、環保設施。建設期2年。項目搬遷后老廠區關停。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為項目邊界外延2.5km的矩形范圍內的敏感點,以及評價區域內的地表水、地下水環境、土壤及生態環境等。并關注項目邊界外5.0 km范圍的環境風險。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大氣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針對無機類、有機類廢氣分質分類、采取有效的廢氣治理措施,經預測分析,項目廢氣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可接受,項目無需設置大氣防護距離。
2、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新增廢水排放水質較好,處理達標后納入園區管網,不會對周邊水體產生不良影響。擬建項目將實施嚴格防滲,從源頭上消除地下水污染途徑,本項目建設對廠址周圍地下水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3、噪聲影響評價結論
經預測分析,本項目各噪聲源在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后對廠界聲環境影響較小,可以滿足相應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周邊200m范圍內無敏感點,不會對敏感點造成影響。
4、固廢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固廢主要是各類高沸物、焚燒殘渣、污泥等,項目固廢可實現零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5、土壤及生態影響評價結論
根據預測結果,項目大氣沉降等對周邊土壤環境風險影響可接受。項目污染物排放對周邊生態環境影響可接受。
6、環境風險影響評價結論
在保證設備質量及人員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對策的基礎上,事故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廢水:本項目無機類項目廢水處理達到相應行業標準后,和廠內設備清洗、廢氣噴淋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水、純水制備濃水、生活污水等公用工程廢水一起經廠內綜合污水站處理達標后納入華埠污水處理廠工業水單元,經處理后達標排入馬金溪,不會對項目周邊地表水產生直接影響。
2、廢氣:本項目無機類廢氣經多級噴淋后高空排放。有機硅類廢氣經焚燒處理再經過急冷、脫硝、除塵、脫酸等措施后高空排放。廢液焚燒爐焚燒煙氣再經過急冷、脫硝、除塵、脫酸等措施后高空排放。廢液儲罐有機廢氣、灌裝廢氣等廢氣均接入廢氣焚燒爐焚燒。其余污水站、危廢站、罐區酸類廢氣等均各自設噴淋塔處理達標后排放。各類廢氣處理措施可確保各項廢氣達標排放。
3、固廢:大部分廢液依托廠內自建廢液焚燒爐處置,其余灰渣、廢危化品包裝等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各類固廢可妥善處置。
4、噪聲:選用低噪聲型號設備,并采取隔聲、降噪及綠化等措施,確保廠界達標排放。
5、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頭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全階段進行控制。另外,應按照規范對土壤、地下水進行跟蹤監測,監控區域受污染的情況。
6、環境風險:加強管理,做好設施的日常維護,防止事故工況的發生,按規范做好防滲措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將事故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開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遷入園提升項目擬建于浙江開化新材料新裝備產業園二期用地內,項目建設符合產業政策,符合園區規劃、“三線一單”管控要求;該項目采取相應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并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建成后能維持當地環境質量。建設單位已按照有關規范進行環境影響公眾參與調查。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項目在擬選場址建設可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對象和期限
征求公眾意見的對象主要是項目評價范圍內的村莊、居住區、學校、單位等公民、法人及組織代表等。征求公眾意見的有效期限為自公示發布日起10個工作日。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反饋途徑
本次公眾參與采取網上公示、敏感點張貼公示等形式。
在征求公眾意見有效期限內,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或電話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建設單位將在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環評單位和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在征求公眾意見有效期限內,公眾均可在工作日8:30~17:00期間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取報告書可公開的相關內容(涉及技術保密的內容除外)。
八、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浙江開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開化縣華埠鎮新安路10號
聯系方式:0570-6181105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聯創街199號
聯系人:林工
聯系電話:0571-87992686
3、環評審批單位
環評審批單位:衢州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570-3085095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開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